舊約獻祭給我們敬拜神的啟示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蔡婉薇

敬拜其中一個意義是「奉獻」,從舊約聖經中,我們可以明顯看到是包括獻上供物給神。我們首先要注意的是,人所獻的供物必須按照神的吩咐。人不能把森林的野獸或任何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拿來獻給神,所獻的應來自人們飼養的牛羊、牲畜和栽種的五榖,就是自己看為寶貴的東西。所以撒母耳記下第二十四章告訴我們,大衛獻祭給神時,拒絕接受亞勞拿送的祭物,說:「我不想從你手中白白接受供物來獻給神。」

我們敬拜神又如何?有沒有將好東西獻給神?十一奉獻不用提了,有沒有預備好好的精神狀態?有沒有預留充足的時間回教會敬拜?神樂意也經常給我們好東西,我們以甚麼好東西獻給神?

順便一提,在敬拜聚會,無論是以詩歌,以禱告或是以經文敬拜也得留意,我所出的是按聖經真理,是以合理邏輯,還是只以自己感覺,覺得那首歌好,那段經文給我安慰,那段經歷極具震撼力,而參與甚至帶領聚會?以下是一些詩歌及經文的建議,讓我們可更掌握怎樣敬拜神。(平安詩集:1、3、7、13、14、16、25、34、92、113、敬拜頌歌:18、23、26、60等,這些詩歌都是直接頌讚神的屬性及美德。)

另一方面,我們從利未記第十七章第十一節可以知道,希伯來人著重的不是把死的祭牲獻上,而是獻上他們的生命來贖罪。同樣,耶穌基督把自己獻為祭時,是獻上自己的生命。所以,我們對神的奉獻也應當是把自己的生命獻上。

最後,希伯來書第十章第四節告訴我們,祭牲本身並不能除掉罪,獻祭是象徵的表號。今天,我們把自己獻上為祭,並不是說我們真的犧牲生命,而是表示我們出於感恩獻上自己。

 

(刊於20/10/20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