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人最需要的是甚麼? | 翁玉明 | |
![]() 的確,在感情的世界中,女性對情比男性敏銳得多,明顯地女性是渴求愛和被愛。(此處並非否定男性在這方面的渴求,但只不過男性會較平實地表現。)有時候,這愛和被愛的渴求,會使女性做出一些非理性的行動,例如:甘願為所愛的人當妓女為生,甘願當有婦之夫的情人等...。愛的確對女性來說是很需要的!但如何確保愛對女性來說是健康的,是積極的,是不被控制或利用的呢? 容許我在此處嘗試藉著神的話並個人的經歷與大家一起分享: 保羅在林前七章34節:「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。沒有出嫁的,是為主的事罣慮,要身體靈魂都聖潔。已經出嫁的,是為世上的事罣慮,想怎樣叫丈夫喜悅。」 對於信主的女性來說,無論是未婚或已婚的,我覺得她們都需要在愛裡與主建立一份恆久不變的關係,這就正如船的錨一般,使船得以在岸邊停泊下來。 當女性對愛的對象有著一份恆久不變的關係時,這往往是她們得安全感的所在。在人世間中,這份的「安全感」往往只可以短暫地出現;然後便失去了。所以女性很多時渴求愛,但卻被愛所傷害。然而當超越人間的愛時,神那份永恆不變的愛正是可以滿足女性這份的渴求──一份恆久不變的愛。 當女性可以被神的愛所滿足時,她們同時間亦可以具體地從親情、友情、愛情中去經歷愛與被愛。 對於未婚的女性來說,有時候她們會將追求「愛」而轉化對工作,甚至金錢或物質上的追求,以致自己被肯定,得到保障與安全。但在聖經上的教導,是她們的目標或對象,先是對準神,為主的事罣慮,以致她們的身體靈魂都聖潔,這是她們在神面前可以被肯定的。從而可以在這肯定的當中,發揮她們對身邊人的愛與關懷,經歷愛與被愛。 對於已婚的女性來說,保羅在林前七:34節記載:「已經出嫁的,是為世上的事罣慮,想怎樣叫丈夫喜悅。」這正是已婚女性的典型實況。已婚女性很渴求丈夫可以維持在戀愛時的那份愛情,總覺得這比婚後的浪漫和熱切得多。但事實上,在蜜月期後,面對生活的實際一面,男性就好像豹得到獵物後,在樹林中休息一樣。那時,女性那份渴求愛與被愛便有所動搖,心中渴想丈夫可以具體地說出對自己的愛意,更盼望在生活上顯出真實的愛情。就如多些感情上的溝通與關懷,在家務或照顧兒女的事情上彼此分擔等。 當女性得不到愛的滿足時,便會有怨憤或憂鬱的情況出現,但又發現身邊的那位往往是無動於衷,不易改變的一位。此時便應回到原先所提的那點,就是回到神的身邊,重新鞏固在主裡的愛,求神憐憫,改變自己,改變身邊的人,這很多時便成了已婚女性對愛與被愛的出路了。 「刊於23/12/2003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