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很多信徒都擁有屬於自己的聖經,或許擁有多過一本。其實回望聖經的流傳經過時,我們應好好珍惜所擁有的聖經,並且加以勤讀遵行。
在文字出現之前,聖經事蹟是以口頭流傳的方式,一代傳與一代,不斷地重複述說,就如我們孩童時唱一些兒歌一樣。以色列人特別在他們的節期或慶典中唱出他們從小學來的詩歌,講述他們祖宗所經歷的大事。由於他們這些事蹟都是與神有關的,因此他們說唱時會十分恭敬,一字不漏地背誦出來。
直至大約公元前1500年,在迦南有文字發明時,聖經的文字最先記錄在石頭上,就如十誡寫在石版上(出卅一18)。後來曾用蒲草紙及羊皮卷來代替。當時以色列人的語言是希伯來文,故此舊約聖經以希伯來文為主。但有部份是用亞蘭文寫成的,因為亞蘭文是波斯人的語言。波斯人從公元前550年開始,在中東地區稱雄200年,亞蘭語便成為流通的語言。舊約的寫作年期,由最早至確認時期,經過約1500多年。在公元90年的雅麥尼亞會議(Synod
of Jamnia)上,正式確認了猶太人經卷的地位,即我們的舊約聖經。
公元前331年,希臘的亞歷山大大帝征服了波斯,他也成為雄霸當時的統治者,故希臘語取代了亞蘭語,但亞蘭語仍然是耶穌時代猶太人的日用語。當新約作者撰寫書卷,為了盡可能讓更多人認識福音,因此他們用了希臘文寫作,並將耶穌用的亞蘭語翻譯成為希臘文。新約的寫作年期,都是在公元100年內寫下的。卻直至主後398年,在非洲的迦太基會議才正式確認新約的經卷。
一向以來,聖經經卷的流傳是靠人手抄寫的。猶太文士是很重要的人物,因為在古代他們是惟一能讀能寫的人。當需要新的舊約書卷時,文士必須親手把每個字都重抄一遍。他們負有神聖的責任,即保護、抄寫和解釋舊約的教導。所以他們在抄寫時,為要防止出錯,就必須遵循嚴謹的規格。
除猶太文士外,在公元三、四世紀開始,修士便開始肩負起聖經的抄寫工作。當一本聖經用得破舊了以後,他們便需要花上幾年時間重抄一本新的。每個抄本都是人手完成的,那是一個長期而辛苦的過程,抄寫的修士就是這樣默默地承擔這任務。
在初世紀時期,聖經藉著人手的抄寫而流傳,也藉著翻譯的工作使不同種族的人可以閱讀。在公元386年,曾有一位學者耶柔米,他花了23年時間,在伯利恆一間僻靜的修道院,將整部希伯來和希臘原文聖經翻譯成拉丁文。這使聖經能較廣泛地流傳到當時的西方地區,因為西方的基督徒多數用拉丁文作日用語。耶柔米的譯本問世後,逐漸流行開去。這譯本被稱為武加大譯本(Valgate),意為「通用譯本」;從8世紀直至17世紀初,這譯本曾成為羅馬天主教所使用的惟一聖經版本。
由於聖經的抄寫和翻譯是一項極為艱鉅的工作,一本普通的聖經,需要用數年時間才能抄寫完成,完成後的聖經會用皮子釘裝成一部厚重的經卷。這些經卷的價值極高,非一般平民百姓能擁有的。當它們在修道院或大教堂中展示時,往往用鏈子栓在讀經台上,以免被人偷走。
然而在1450年,在德國的美因茲(Mainz)和古騰堡(Johann
Gutenberg),他們兩人發明了印刷術。古騰堡更在1456年印製了他的第一本書──拉丁文聖經。從此,聖經不再用人手抄寫了,很快地到處都出現了印製的聖經。剩下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將聖經翻譯成更多不同的語言,使之更廣泛流傳。
今天我們確實很容易得到聖經,然而得知聖經能流傳至今並非易事時,我們應更珍惜它,並且要勤讀遵行,就如申廿九9記載:「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約的話,好叫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亨通。」
上述資料參考「聖經流傳的故事」,蒂姆.道利著,國際聖經協會。
「刊於31/07/2005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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