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到最好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潘就全

「我會做好呢份工」這作為政治上的一句宣傳口號,大家都甚為熟識了!不少「有心人」替這口號解讀,將它包含了的「內在意義」,用不同立場的解釋來闡述。我們不是要來湊熱鬧,也不是替人家吹鑼打鼓來助慶,但這句話卻可以讓我們深思!

做好自己份內的事,是責任所在,其實卻沒有什麼值得高舉的;但在現實的今天,卻又似乎極具含意。因為我們眼之所見,正不少人沒有將份內事做好,沒有盡上自己應有的責任,甚至「不務正業」地置手上工作於不顧,卻企圖透過擾亂他人之視線,而讓人不對他沒有盡責之事作出追究,以致今天批評文化在社會上氾濫,使我們難得安寧!

「做好份內事」這觀念,正是今天所缺乏的,它包含了盡責、努力、忠心、不計較……。試想若世上所有人都有同樣精神,這個世界豈不是很美好嗎?一位領袖能夠盡上自己帶領上應有的責任,父母在家中盡上自己的責任,職員與僱主都盡上自己當有的責任,甚至是子女、學生也盡上自己的責任,做好份內事,這個世界就會很不同了。可惜,我們卻難過地發現,事實並不如此!

做好份內事,對信徒來說也同樣重要。可是因著社會「卸膊」文化的影響,或多或少我們都被感染了。今天,我們能夠盡上自己的責任嗎?例如讀經、祈禱、靈修、事奉、敬拜……,其實若一個基督徒能夠說「我會做好自己份內事」,那已經甚為難得了!

但是當我在這範疇上再細想時,我問:這夠了嗎?

按真理的教導,這顯然是不夠的。問題關鍵就在這『好』的標準。因為發現各人的「好」並沒有一致的準則,要求低的人以為做完了就是好,但那只不過是得過且過而已(中文真有其滑頭之處)。所以當我想到「我會做好呢份工」這題目時,一個只是盡了自己責任的人,那並沒有什麼了不起;作為一個信徒,若只是盡了自己當盡的責任,也算不得什麼(但比不盡責任的好)!

保羅面對帖撒羅尼迦信徒時說:『弟兄們,我還有話說:我們靠著主耶穌求你們,勸你們,你們既然受了我們的教訓,知道該怎樣行可以討神的喜悅,就要照你們現在所行的更加勉勵。』(帖前 4:1)他的意思就是要信徒不單做好本份,更要在現今所作的再進一步,意思就是要我們還要努力、長進,以致達到精益求精的地步。

當世人開始留心到要盡上自己的責任時,我想神的兒女們更應多行一步;否則我們只不過與他們是同一標準而已。

但願我們靠著神的恩典,不斷的長進,教會不斷的發展;讓我們在見主時能被稱讚:『好!』(路19: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