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也不定你的罪(三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潘就全

……接上期)

赥罪

「我也不定你的罪」,一句懷著憐憫而輕聲的說話,將這婦人釋放了。在人看來,太便宜了(甚至有人企圖以這段經文來作逃避罪所帶來應有的責任之藉口),為什麼她犯了罪而不用受審判呢?可能有人以為不公平,又或者對聖潔的主作出錯誤的理解。

這輕輕的一句話,所包含的代價之大,是沒有人能付擔得起──正因這樣,祂代我們付了。祂不定罪並不表示我們沒有罪,只是基於祂的憐憫,祂才不定罪(意思是祂不執行律法所賦與的權柄來作審判);何況,這婦人仍站在這裡,可見她自己已經為自己定罪了,她明白此時此刻,逃避罪所帶來的痛苦,比接受審判來得輕省。

其實人身處黑暗之中,受著罪的轄制,這是何等的痛苦!這婦人受著情慾的罪所轄制,與法利賽人或宗教領袖等人受著名、利、權的轄制,又有什麼分別呢?在今天,我們不也受著不少東西所轄制麼?若神真要審判,誰能得救啊?感謝神「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乃是叫世人因祂得救。」(約3:17)。

勝罪

「從此不要再犯罪」,對這婦人有什麼意義呢?可能她在第一次犯罪開始,就心中想著這問題(因以色列人對律法的要求,是無人不知的;何況她見眾人都走了而仍站在當中,可見她是明白律法的要求)──只此一次,下不違例。罪的可怕正在於此,它常靜靜地跟著你,只要你偶一不慎,就立時發作,,叫人防不勝防![1]

正因為她再(多)次犯罪,才會被人捉著而已,又怎能一句話就不再犯呢?在孩童時代,電冰箱並不普遍。那時存儲食物,就簡單地用一個罩子蓋著,以防蒼蠅;否則作小孩的我,就要整天守候著趕蒼蠅了。祂的能力,就好像這罩子那樣,讓罪不能再接近我們、轄制我們。

「在人不能,在神凡事都能。」主耶穌的拯救,不單是讓人脫離罪的審判,更是叫人脫離罪的綑綁。所以她「可以不再犯罪」;從聖經不少神蹟中,都讓我們看到祂目的都在於赥罪,讓人得著釋放。

面對今天罪惡的勢力,不少人用不同方法企圖突破自己的限制,以為可以靠己力而勝過罪,結果都是徒勞。而我們這群蒙神恩典,得著能力的人,是否仍營營役役地,尋找「人」的方法呢!

總結

「罪」無時無刻不對人作出引誘,沒有人可以有特權。不少人以處理對罪的方法就是將他定罪--這簡單快捷。但其實這並沒有從根本來解決問題。以最近社會所發生的各樣問題來看,各人爭相走出來「把脈定症」,以為找出元兇,就解決了問題,就可以功成身退。其實這行動只是掩耳盜鈴之表現,因為「罪」還在我們身邊暗暗偷笑!

神將祂的兒女放在這世代中,目的就是要因著我們的存留而讓世人認識自己是一個罪人,並且知道從神那裡可以找到赥罪的恩典,更因著祂話語的能力與同在,使人可以拒絕罪的束縳。

各位,主耶穌「不定人的罪」的心意,己放到你的手中了!



[1] 4:6-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