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人要愛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翁玉明

記得我在較早之前與大家分享過「男人要尊重」的文章。現在,我要分享相對的題目──「女人要愛」。

曾經有人用不同的形容方法去描述女性,有的說女人是水造的,有的說女人天生是被愛的,甚至有的說女人是「茶煲」(trouble),無論這些形容有多誇張或真實,這或多或少反映出對女性的不同感受。

聖經告訴我們,神照著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(創1:27)。祂在創造亞當後曾說:「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。」(創2:18。可見得神沒有只造男人,也造了與男人不同的「女人」。並且吩咐亞當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(創2:24),建立夫婦緊密的關係。

在新約聖經以弗所書5:31,作者保羅更將上述的夫婦關係清楚表明是指著基督與教會說的。又教導作丈夫的要愛他們的妻子,正如基督愛教會,為教會捨己。丈夫又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,並要好好保養顧惜,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(弗5:25-29)。

從上述經文可見,聖經教導丈夫對妻子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:丈夫要愛妻子,正如基督愛教會,為教會捨己。相信這也真實地反映出「愛」對女人的重要,就如「尊重」對男人重要一樣(註一)。

事實上,當女人感受到被愛時,很多的悲劇是可以避免的。例如當女孩子自小失去父母的關愛時,她便很容易過早地向外尋找朋友間的戀愛。但這不成熟的愛,卻往往帶來終身的遺憾。又例如當女人在失戀或失婚時,她們往往容易做出很多不理智的行為,如自殺或與親生的孩子同歸於盡,這是十分可怕的。因此,讓女人感受到被愛是很重要的,因為這可以使女性發揮出她很多的美德;就如箴言3110-31節中,那才德的婦人一樣,受到丈夫和兒女的愛戴和稱讚!

怎樣可以使女人覺得被愛呢?首先,要瞭解女性對情感和關係的重視,不要忽略她的需要。女性很多時需要從關係中感到被看重和關注。而這些感受是她可以透過身邊的人或配偶具體的表達而得到,不單在行動上,言語也是重要的!然而對於一般男人來說,行動上的表達往往較言語的表達來得容易。一位丈夫可以為家人辛辛勤勤的勞碌工作、加班等,在他心中這已經是一份「愛家」的表現,但他口中卻很難說出「太太,我愛你!」這些字句,但太太實際上可能對丈夫說出對她的「愛」,期待已久。

從上述情況,難怪乎聖經吩咐丈夫要學習捨己的愛──放下自己的本性或習慣,與身邊的人或配偶多溝通,明白她們的感受;聆聽她們的需要;不厭其煩地學習愛的功課,就如林前134-8節記載的「愛篇」。女性很多時要求丈夫向她坦白,並非因她想控制丈夫,乃是她希望被此之間的關係可以更緊密(註二)。因此,多讓女人感到被愛,使她有足夠的安全感,她便會學到安靜,內心得滿足,這有助她發揮出更多女性的特質,成為別人和丈夫的幫助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註一:《女人要愛.男人要尊重》埃格理斯著,天道出版社,第64頁。

註二:同上,第163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