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孝敬父母 翁玉明
「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,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,得以長久。」申5:16
每年的三、四月份,就有兩個節日,一是清明節,另一個是復活節。前者是中國人的節日,是紀念已故的父母或祖先。後者則是從外來的節日──記念主耶穌受死、三天後復活的事蹟。同是與死有關,前者是慎終追遠,紀念先人的一些事情。後者則紀念主為我們受死,完成救贖大功。祂是首先復活,勝過死亡,長遠活著,賜人永遠生命的復活救主。
我覺得這兩個節日連在一起是很有意思的,同是紀念的日子。一個是紀念地上已故的父母或祖先,一個是紀念天上的救主。其實因這位救贖主,我們才懂得如何孝敬地上的父母。
在十誡中,第五誡是「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,得以長久。」(出20:12)。在新約,保羅亦同樣提醒信徒「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」(弗6:2-3)。曾有聖經學者指出孝敬父母所帶出的應許,其實不一定是長壽,更重要的是當人謹守這誡命時,並且教導兒女遵守,他們便可以一代一代的得以傳留在應許之地。
話說回來,神賜人第五條誡命,其實是讓人不斷學習孝敬神。因為在出埃及記4:22-23節記載:「……耶和華這樣說,以色列是我的兒子,我的長子。……容我的兒子去好事奉我……」這裡,神明說以色列人是祂的兒子;是兒子便當孝敬天上的父,故此孝敬父母,不單是地上的事情,也是天上的事情,兩者二合為一。換句話說,孝敬父母,就是孝敬神。神不單賜予我們地上的父母,在天祂也是我們的天父,所以要孝敬父母,就是孝敬神。
或許有人會說,我的父母是未信主的,我何來孝敬他們,如何孝敬神呢?中國人有句話說「天下無不是之父母」,身為父母,我深深體會這句話。父母的天然本性是教導兒女,養育他們,保護他們。但有時候,會因不夠瞭解或包容而產生磨擦或意見不合,這稱之為「代溝」。倘若兒女不順服,或作父母的要堅持己見時,那麼,家庭便常常有不和。但聖經希伯來書12:7-8「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?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,你們若不受管教,就是私子(即私生子),不是兒子了。」父母管教,是要教導兒女好,哪有父母的管教是教導兒女壞呢?縱使真的存在,例如父母反對我們返教會,或奉獻金錢給教會等,我們可以溫柔地回答他們,解釋給他們明白,當然仍然存著尊敬的態度是很重要的。
現今的時代,人們主張父母要與子女做朋友,這是我不反對的,但子女要孝敬,要尊重父母更是我們不可忽略的。昔日,很多父母幾經風霜把兒女們養大,所受過的苦也不為人所道,子女的成長往往是很多波折的。故此,當兒女長大後,孝敬父母,報答親恩是理所當然的。就如神拯救了我們,我們當敬愛祂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