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都是乞丐?!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翁玉明

最近,外子與我分享他在書局所瀏覽過的一本書籍,書名是《愛.錯在哪裡》。他告訴我書中引用了一個深刻的比喻來說出人與人之間的愛,究竟錯在哪裡──那個比喻就是「我們都是乞丐」!

驟聽之下,倒覺這比喻很希奇和諷刺,於是便打趣地繼續問外子一些詳細的內容。後來知道這比喻是解釋了該書的主要內容──「愛」原來是每一個人都需求的,但事實上我們本身往往很缺乏愛,故此,我們要求身邊的人愛我們,然而我們卻沒有要求自己付出愛給身邊的人。同樣地,我們身邊的人也很需要別人的愛,最終,愛從何而來呢?這好比兩個乞丐互相乞求,只不過大家不是乞求錢,而是乞求對方的「愛」。那麼,我們的愛錯在哪裡呢?乞丐向乞丐討飯是不可能的,一個人渴求另一個人的愛也會落入同樣的收場!

要解決上述的問題,最好是乞丐找到一個有錢人去乞求。事實上,當我們細察人間的愛,很多時都付帶條件或期待回報。又有時愛是經不起時間或處境的考驗,這樣,原本的愛,卻帶來很多痛苦和傷害……這正是乞丐互相「鬥乞」的結果。

在聖經約翰壹書4:7-8「親愛的弟兄啊,我們應當彼此相愛,因為愛是從神來的。凡有愛心的,都是由神而生,並且認識神。沒有愛心的,就不認識神,因為神就是愛。」這段經文正正介紹了一位愛心的富有者──上帝,祂就是愛,是愛的源頭,又樂於將愛賜與我們,使我們可以彼此相愛。

當我們認識神,經歷神對我們的愛,這愛使我們心靈的渴求得以滿足,甚至到一個地步可以去愛身邊的人時,這就是豐盛人生的開始。對比以往常常要求被愛,常常找錯乞求的對象,的確是幸福和自由得多了。

最近與一位在音樂上很有造詣的屬靈長者傾談,她說,她12歲便與家人到了美國。到埠後,有三年時間在慕迪神學院學音樂,之後在音樂上有很好的發揮。當時,年少的她沒有考慮甚麼學費的問題,只記得是由一位執事的太太帶她到學院註冊。後來,當她長大後,她回想當時父親的收入有限,是不足以替她繳學費的。終於,最近有機會返回美國,與這對執事夫婦重逢,她便私下問這位執事,是否當時由他們替她繳學費,她足足問了兩次,這位執事才揭曉50年前所作的事情,於是這位姊妹禁不住向他們說出感謝!這是何等一份無私之愛的見證呢?

神的確可以改變人的生命,使乞丐變成富有人家。祂不嫌棄我們窮乏,只要我們常與祂結連。在祂有豐盛愛的源頭,讓我們常常支取,分享給身邊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