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徒的社會責任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翁玉明

最近,相信大家從傳媒或手機訊息中,不斷接收到有關對政改的意見,或對性傾向歧視立法意見的消息等等。面對這些事情,究竟信徒應怎樣回應呢?

首先,我們要認定自己的身份,我們是天國的子民(彼前2:9)。耶穌在約翰福音17:14說:「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。世界又恨他們,因為他們不屬世界,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。」我們的國不屬於地上,乃是屬天的。我們現在等候主再來接我們到父哪裡去,將來與主永在天國裡。然而,現今在地上我們仍要活著見證主。故此,在約翰福音17:15記載:「我不求祢叫他們離開世界,只求祢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(或作脫離罪惡)。」

我們要認定自己是天國子民,然而在地上我們卻有公民的身份。在馬太福音記載,當耶穌被問及納稅的事情時,耶穌用了一個銀錢來教導他們: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,神的物當歸給神(太22:16-21)。故此,在地上我們應盡公民的本分,遵守地上的法律,例如:納稅、發表意見及言論等,這是一般公民應做的,為要維持社會公義公平和互愛的法則,也對社會起「良心」的作用!就在彌迦書6:8「世人哪,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。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?只要你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你的神同行。」

至於在社會行動的參與上,我們要留意一個「政教分離」的原則。從個人的身份上,我們可按合理途徑去表達意見,甚至參與和平理性的示威遊行。但我們要避免以教會的名義去參與任何政治活動,免得產生「政教合一」的混亂情況,這是有違在文章起初所提天國子民和天國的觀念。

此外,信徒還可以做些甚麼呢?有些信徒,神讓他們當政府的高官要職,他就應發揮個人的影響力,按公義、公平、仁愛的原則來維持社會,就如舊約以斯帖記4:14記載:「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份,不是為現今的機會麼?」

最後,大家都可以做的就是不斷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禱告,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,平安無事的度日,因為這是好的,在神我們救主面前,可蒙悅納(提前2:2-3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