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門徒的代價!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王俊明

 

中東的戰火造成大批難民想盡各種辦法逃離家園,他們首先逃到鄰國,繼而想要進到更富裕的歐洲國家。最近,在德國有大批穆斯林難民湧入教會,紛紛受洗歸入主的名下。讓柏林某教會人數從150人增加至600人。在德國其他地方的教會,有很多歸信者在外面都不願公開承認自己是基督徒,甚至在受洗時不願報出名字因為在阿富汗和伊朗,穆斯林改信基督教會遭到監禁,或是被判死刑。[1]

 

有不少人相信耶穌是為了得到好處,例如:相信耶穌可以得永生、相信耶穌可以得到上帝賜福,甚至是有部份穆斯林難民是為了得到通行証或居留權。因此,當這些信徒面對信仰的苦難或逼迫時,很容易便在信仰的道路上轉身便走。主耶穌對跟從他的人是有要求的,祂教導跟從者:「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凡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(路14:26-27)耶穌要求跟隨祂的人要委身,要經過計算代價後仍然決定要跟隨主(路14:28-33)。

 

跟隨主耶穌並不是「只有祝福,沒有咒詛」,困難、逼迫、苦難仍然會有;但在過程中,上帝能「將咒詛化為祝福」。當我們相信耶穌那一刻,我們所計算的代價中,除了有「祝福」外,有否計算為信仰而受苦的代價呢?作主的門徒除了要計算代價外,還要付上代價。「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凡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(路14:26-27愛家人,要盡對家人的責任,這是我們的本份,是應當有的態度。但如果為這個原因攔阻我們去順服上帝的旨意,家庭的責任就成了一個真正的攔阻。耶穌要人明白,跟隨他做大事,不能三心二意,要全然委身主耶穌說要天天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從祂,不然不能作祂的門徒(11:23這是因跟從祂,會受到別人的責罵、羞辱、恥笑、誤解、不平等待遇……跟隨耶穌不是風光的事,代價是如此的高,問題是你肯付出嗎

 

天國的事業是值得投資,值得我們犧牲一切、放棄一切。因為所得到的回報是不能用金錢去衡量的。耶穌說:「人若肯撇下一切跟隨我,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,在來世不得永生的。」(路18:29-30上帝絕對不會苛待跟隨耶穌的人



[1] 穆斯林難民為獲庇護 集體改信基督教〉,基督教論壇報,201599http://www.ct.org.tw/12639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