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的恩典
於路7:36-50耶穌與法利賽人坐席時,宣告一個被公認為「罪人」的婦人罪得赦免,引致祂與法利賽人再一次的衝突。法利賽人看到的是這個女人是「罪人」;但耶穌看到的是這女人的「愛」。耶穌以「兩個人欠債主的債」這比喻來指出西門的問題:這兩個人各欠債主的債,一個欠
其實西門與女人所得的恩免同樣多,只是自己有沒有感受到自己得著上帝所施予的恩免。因著雙方的差異而有所不同的行動(v.44-47):西門在耶穌進家內,沒有盡主人該有的責任來款待耶穌給他水洗腳;但女人用眼淚濕了耶穌的腳再以頭髮擦乾。西門沒有與耶穌親嘴以表問安;但女人親了耶穌的腳。西門沒有以最便宜的(橄欖)油抹耶穌的頭,但女人卻以昂貴的香膏膏耶穌的腳以示尊重。
女人罪「得赦免(被動)」不是因為她作了什麼,而是因為罪得赦免是上帝的工作。但女人因罪被上帝赦免的多,因此從她的行動(愛多)可以看到出來。西門因為「得赦免」的少,因此他的愛少。其實西門與女人所得的恩典同樣多,只是西門不肯承認自己的問題(路5:31)。因此,他對耶穌的款待,並不是當時猶太人對客人熱情款待及尊重的表現。
這段經文給我們看到,蒙恩的人感受自己蒙上帝的恩典很多,對上帝愛的表現就越多。保羅曾經提及自己是欠上帝和人的債,保羅這樣看,是因為他感受到自己蒙的恩免多。從他愛上帝的表現:他為著傳揚上帝的福音,遇到不同的困難和逼迫亦不使他退縮半步,就可以證實得到。
我們作為蒙恩的人,我們對上帝的愛又有多少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