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潔的子民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就全

神的心意是期望教會透過宣教將福音傳給普,而我們從開始已經在宣教上不斷努力,從起初支持宣教士到直接差派宣教士近年來更大力在堂會推動,除了在前方差派長期同工外,更開始興起短期參與者為的是期望主的恩典早日能透過信徒,傳遍到各處。而後方的我們,也同樣肩負重任,自去年開始讓肢體學習認領群體為的是要我們明白,宣教不單是在前綫衝鋒陷陣更是需要後方作充足的支援換言之,宣教並不是只有少數前綫的參與者,而是整體肢體,連成一群地為福音而在不同崗位上努力!

當想到這場景,不期然地想到彼得在寫信徒的身份時有一句話:「唯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,是有群尊的祭司,是聖潔的國度,是屬神的子民。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。(彼前2:9)神賜我們獨特的身份,就是為了叫我們宣揚;也即是說,只有這樣的身份才能配)去宣揚這是何等奇妙!

一個屬神的人,他不能再屬於其他團體,甚至也不屬於自己。從這主場來思想,我們不難發現彼得提及這身份的特色互有關連:

1.          神是聖潔的,我們既然屬,自然也是與一樣聖潔!

2.          作為神與人之間代表的祭司,能得與神親近,也必須聖潔;否則神首先擊殺的並不是那犯罪的百姓,而是作為代表百姓的祭司了!

3.          能夠作為祭司,從來都不是自薦,而是神親自作出揀選。在揀選的條件與心意中,必然按其屬性而選出聖潔的人。

故此,從揀選開始,就在被造物之中,將我們分別出來(揀選的意思就是分別為聖),讓我們單單屬於,單單為那未蒙恩的人而作祭司,將的心意與恩典向那些未認識的人宣揚

今天,在我們全面推動宣教的日子中,相信這值得我們作出反思,在我們這群體中,是否完全聖潔以致合乎使用?有時心想能夠服事是我們教會的福氣但從另一角度來說,是我們各人很大的操練我們必需聖潔,以合乎的要求——就是在群體中有一個落在罪中也厭惡。昔日以色列人入迦南時,亞干因著微小的貪念而犯罪,其結果不單神不與他們同在,更讓他們大敗於敵人之下,這應作為信徒的鑑誡。亞以為那只是小事,甚至明知卻沒有悔改的心,直至神將他揭發出來,經過約書亞嚴厲的處理,事件才得以平息,神的怒氣才止息。

讓我們在神的聖潔上多作思想,若我們心知得罪神時,就快切切地在神前向認罪,除此之外,更要努力地與罪畫清界線。該隱在未殺死弟弟之先,神已向他出警告:你若行得好,豈不蒙悅納?你若行得不好,罪就伏在門前。它必戀慕你,你卻要制伏它。(4:7)

因為耶和華——你的神乃是烈火,是忌邪的(4:2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