饒恕之道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翁玉明

免我們的債,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。」(6:12

相信我們當中不少人嘗試過欠債的滋味,無論是金錢或是人情等等,內心總是想能夠盡早清還,除去心中的虧欠。倘若所欠的債是無法償還時,我們可能會設法逃避債主,或用妙想天開的方法來解決。

馬太福音612節記載耶穌教導門徒的禱告中,提及免我們的債,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。這裡的債指到「罪」方面(可參考路11:4)。耶穌出來傳道時,祂所傳的就是「天國近了,你們應當悔改。」有罪的人,原本是按照自己的心意而活,但「悔改」之意就是「回轉」歸向神,按照神的心意而活。因著信,罪人藉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,親身擔當我們眾人的罪債(彼前2:24),使我們因信稱義,算為無罪,即好像沒有犯錯一樣。

耶穌用祂整個的生命來償還我們的罪債,我們所欠祂的實在是無法償還。耶穌不單免了我們所有的罪債(這包括了我們過往現在、甚至將來所犯的罪,都一律赦免),無需償還;更使我們因信而有永遠的福樂,這就是神的恩典禮物。

然而問題是,我們悔改歸向神,是心意的回轉,但我們在肉體活著時,常受著罪的誘惑而犯罪,所以我們這群信主的人仍會軟弱,甚至跌倒犯罪。在信徒追求成聖的生活上,我們心靈會經歷到掙扎;究竟我們要順從舊有的思想行為,或隨從未信主的人的做法,抑或是順服聖靈在心中的提醒,順服神的吩咐。保羅在羅馬書611節清楚告訴我們:「這樣,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;向神在基督耶穌裡,卻當看自己是活的。」

話說回來,信徒彼此交往中,免不了有互相得罪,彼此傷害的事情。受傷害的一定是難受,甚至因而離開教會;傷害人的或自知或不自知的,往往成為怨恨的對象,信徒的相通因而受到阻隔。若是可行,雙方能彼此溝通和解是很重要的。對受傷害的來説,我們知道是要學習饒恕。但從實際的角度,我們要了解饒恕是一個過程,且需要當事人肯願意饒恕對方為開始。這意願必須是受害者甘心去做的。倘若內心還是情緒起伏不定,以致受害者作出如此抉擇時,還需等待。在這期間,受害者需要有同行者陪伴或傾訴,甚至找合適的屬靈長者或輔導員作幫助。這往往需要時間來使受害者得醫治或安慰。

當受害者有機會安靜反思,並在十字架下回想主對我們的赦罪和拯救的恩典時,我們會禱告:免我們的債,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,相信藉著神的幫助,受害者可以從饒恕中得著釋放,從而內心有進深的經歷!

「饒恕」既不是忽視不公義事情,也不是否定所受的傷害和痛苦,相反,我們要承認兩者的存在,並作出多角度的思考和經歷,更深體會基督在十字架上為罪人代求:「父啊,赦免他們,因為他們所作的,他們不曉得。」(路23:34)這正是基督在十架上所付的代價和經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