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彼此接納」 潘就全
最近跟一些肢體談論到饒恕的問題,事緣某人因一些事情令到肢體有不開心之處,而當時該人只表達了歉意;但是其他肢體對該人的表現卻未能一時間接受對方,事情就這樣膠著。當與人分享時,回答是『我已做了應做的事,他人是否接納,並不是我能力所控制。況且他們這樣不接納我,其實問題不是在他們那裡嗎?』他這樣理直氣壯地回應,似乎完全合乎邏輯——的確我們難以要求其他人接納自己;何況教會之中有如此多人,真的難以叫每一個人都喜歡自己啊!再者,那些不願意接納別人的肢體,似乎正正是聖經教導,叫我們不可效法的這行為。換言之,問題就真是在其他信徒身上,與他無關了。
這真是值得討論的問題,在肢體相處中,這情況總會出現,我們既難以要求他人接納自己,而且是否接納的主權也在對方手上。似乎這樣想法合理,但想深一層,難道教會生活、肢體之間的關係,就這樣任由裂痕出現嗎?
我即時想起了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一句話:「主啊!赥免他們,因為他們所作的,他們不曉得。」主耶穌說這一句話,的確不容易。這群眾明明就是不接納祂,才會高呼將祂釘在十字架上;也因不接納祂,才會在祂已釘在十字架上時仍取笑祂。這一切,套用該人的話,主耶穌真的沒有任何辦法叫人接納祂。
但是,我們沒有看見主耶穌埋怨各人不接納,也沒有因為他們的不接納而我行我素。相反,祂竟然在十字架上說了這句千古不滅的話。
很多時我們演繹信仰中關於相愛的生活,我們會採用人的方法,就是「你對我好,我對你好;你若對我不好,責任不在我」這似是而非的道理。主耶穌正是知道我們內心的黑暗,知道我們會懂得替自己找藉口作辯護,以致祂教導門徒時,並沒有忽略這重要的代求功課。
回到該肢體的問題,難道他真的沒有責任,甚至如他所說他也無能為力,而任讓事情膠著嗎?其實不然,既然問題由自己而起,致歉當然是必須,但致歉能否得到他人接受,其實在於當事人的誠意(由內心中不期然地表現出來的態度,這是自己也不察覺,但身為第三者,卻感受得到)!而有這樣真誠的善意,正正由致歉開始,也需要由代禱去成就。換言之,當真誠致歉後,最少是不會責難他人不接納自己的道歉,相反倒先會行出第一步,就是去愛他的肢體,為他們禱告。何況一個自認為認識真理的人,豈不更應當擔代那些軟弱的肢體——「因為他們所作的,他們不曉得」。也只有當開始持續為你的肢體代禱,才會衷心地培養出對他們真誠的相愛;而這愛,乃由你的面容中顯示出來。
當我們以真理準則來衡量、甚至審判他人時,就已經落在自己論斷自己的地步了;只有我們以真理的標準來作為自己行事為人的準則,才能活出聖經教導,真正的彼此相愛,才配得他人來接納自己。至於該人投訴不被其他肢體接納,細想之下,其實是該人根本沒有真誠地覺得問題是出於自己——他根本並沒有接納肢體。
「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,你們的仇敵,要愛他!恨你們的,要待他好!咒詛你們的,要為他祝福!凌辱你們的,要為他禱告!」(路6:27-2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