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作兒女的話             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翁玉明

你要使父母歡喜,使生你的快樂。(23:25)

在猶太人的觀念中,父母在地上是上帝的代表。他們有從上帝而來的權柄來照顧兒女。古語有云:「天下無不是之父母。做父母照顧兒女是一份天職,並且沒有人可以替代。因父母的職責不單是照顧兒女衣食住行的肉身需要,還有心靈和品德的培育,所以為人父母的確十分辛勞。故此,無論是舊約或新約聖經,都有提及要孝敬父母(出20:12,弗6:2-3);不可咒罵父母(箴20:20,提前5:1)。

孝敬父母,特別指到要尊敬和順從父母。箴23:22:「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;你母親老了,也不可藐視他。

社會的步伐非常急速,各種事物的轉變也日新月異。青少年人在各方面的吸收能力快;適應轉變的能力也高。但對於一般年長的父母來說,他們畢生的精力都用在照顧兒女方面,尤其是母親,她們將寶貴的青春都用在日以繼夜重重複複的瑣碎家務上。當母瘦雛漸肥的日子逝去,母親漸漸步入中年或老年,也正是常被人稱為「無知婦女的階段,但聖經告訴我們不可藐視她們,因她們犧牲自己來完成養育兒女的任務。不少父母就是這樣無私地供獻自己給兒女。倘若長大的兒女們一去不返時,父母的心情是何等的悲哀孤寂呢!

作兒女的,當父母還健在時,我們應該使他們歡喜,特別要使生我們的母親快樂。不要等「樹欲靜而風不息,子欲養而親不在才來後悔作兒女的,在家中可參與家務,各人不要單單埋頭苦幹自己的事。若能在家中放下手上的工作,專心陪伴父母閒話家常,一起用飯,替他們打理家務,並為他們信主禱告,相信作父母的,一定感到十分欣慰和暢快。

兒女成長後,外出工作供養父母是他們的職責。兒女要尊重父母,不要等他們開聲才給他們家用,甚至不預留供養父母的金錢,這是不孝敬父母的。

當父母年老時,兒女要抽時間陪伴父母,需要時陪他們覆診看醫生,了解他們身體心靈的轉化和需要。就如我們作兒女時父母對我們無微不至的照顧一樣。

或許有一天他們的身體漸漸衰殘,脾氣情緒轉差,甚至開始腦退化,我們更要悉心照顧他們,讓他們信靠神。不可嚴責父母,以致他們失去自尊心,產生抑鬱的情緒。相反,我們要想方法令父母歡喜快樂,積極地活下去,這就是雙贏的孝敬父母之道。